淺談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中的安全生產責任管理
董國功
(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江蘇徐州,221000)
摘 要:加強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提升項目安全的重要舉措,對開啟新階段徐州水利高質量發展局面具有深遠意義。本文主要分析探討了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管理的重要性。
關鍵詞:水利建設;項目法人;安全生產;標準化
1 引言
水利建設項目作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安全生產至關重要。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是落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途徑,對于提升水利工程項目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具有重大意義。其中,安全生產責任管理是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核心要素之一,它涵蓋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確定、安全生產責任的細化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與監督等多個方面。本文將深入探討水利建設項目在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中,如何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工作。
2 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管理的重要性
2.1 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關鍵
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是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通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可以明確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將安全生產責任層層落實到具體的人員,確保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2.2 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基礎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為水利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提供了明確的方向和目標。只有明確了各方面的安全生產責任,才能有針對性地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從而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3 防范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
水利建設項目通常涉及到復雜的施工工藝和作業環境,存在著諸多安全風險。通過加強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可以促使各責任主體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加強對安全風險的管控,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從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2.4 實現安全生產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是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它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有助于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和現代化。
3 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管理的主要內容
3.1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
1)確定安全生產目標
水利建設項目應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目標應具有明確性、可衡量性、可實現性、相關性和時效性。
2)分解安全生產目標
將確定的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到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明確各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分解后的安全生產目標應與各責任主體的職責相匹配,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3)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水利建設項目法人應與各參建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各方的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和考核辦法。各參建單位應將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層層簽訂到項目部、班組和個人,形成全員參與、全過程管理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體系。
3.2 安全生產責任的細化與落實
1)明確各層級安全生產責任
(1)項目法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項目法人是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項目建設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其主要安全生產責任包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保障項目安全生產投入;組織制定并實施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
(2)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其主要安全生產責任包括:在勘察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并提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指導意見;對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特殊結構的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等。
(3)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施工單位是水利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其主要安全生產責任包括: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組織開展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建設;開展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報告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等。
(4)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水利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其主要安全生產責任包括: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項目法人等。
2)明確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根據單位內部組織機構設置情況,明確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例如,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技術部門主要負責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技術交底等工作;設備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3)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根據各崗位的工作特點和職責要求,明確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例如,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安全員主要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施工班組長主要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等工作。
3.3 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與監督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明確考核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考核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安全生產職責履行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等。考核結果應與各責任主體的績效掛鉤,作為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獎金分配等的重要依據。
2)開展安全生產責任考核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對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進行考核評價。考核工作應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考核結果真實可靠。
3)加強安全生產責任監督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監督檢查可以采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等方式進行。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責任主體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應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4 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4.1存在的問題
1)安全生產責任意識淡薄
部分水利建設項目參建單位和人員對安全生產責任認識不足,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觀念。一些單位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沒有真正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一些從業人員缺乏安全意識,不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存在僥幸心理。
2)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完善
部分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健全,存在責任盲區和漏洞。一些單位沒有明確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導致安全生產責任無法層層落實;一些單位雖然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但責任書內容不具體、不明確,考核辦法不科學,無法有效發揮作用。
3)安全生產責任考核不嚴格
部分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流于形式,考核標準不嚴格,考核結果不真實。一些單位沒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缺乏規范性和科學性;一些單位在考核過程中,存在走過場、搞形式的現象,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沒有及時進行整改。
4)安全生產責任監督不到位
部分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監督機制不健全,監督力量薄弱,監督手段落后。一些單位沒有建立有效的安全生產責任監督機制,對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缺乏有效的監督檢查;一些單位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不及時處理,或者處理不嚴格,導致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
4.2 原因分析
1)思想認識不到位
部分水利建設項目參建單位和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真正樹立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觀念。一些單位負責人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安全生產工作;一些從業人員缺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熟悉、不遵守。
2)管理體制不健全
部分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不完善,存在職責不清、管理混亂的現象。一些單位沒有明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的職責,導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無法有效開展;一些單位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存在多頭管理、推諉扯皮的現象,影響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3)法律法規執行不力
部分水利建設項目參建單位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執行不力,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一些單位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一些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存在安全隱患。
4)教育培訓不到位
部分水利建設項目參建單位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重視不夠,培訓內容不全面、培訓方式不靈活、培訓效果不理想。一些單位沒有制定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培訓工作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一些單位在培訓過程中,只注重理論知識的傳授,忽視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導致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得不到有效提高。
5 加強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管理的對策措施
5.1 提高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1)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可以利用宣傳欄、標語、海報、安全知識手冊等形式,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安全知識;可以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知識競賽、演講比賽、文藝演出等活動,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2)強化安全生產培訓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知識等。培訓方式可以采用集中培訓、現場培訓、網絡培訓等多種形式,確保培訓效果。
3)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樹立安全生產典型,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可以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對其進行表彰和獎勵;可以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經驗交流活動,推廣先進單位和個人的安全生產經驗和做法。
5.2 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項目法人是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項目建設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參建單位是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之一,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應包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等。
3)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水利建設項目法人應與各參建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各方的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和考核辦法。各參建單位應將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層層簽訂到項目部、班組和個人,形成全員參與、全過程管理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體系。
5.3 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考核
1)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體系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體系,明確考核的內容、標準和方法。考核指標體系應包括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安全生產職責履行情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等方面的內容。考核標準應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考核方法應科學合理、公平公正。
2)加強考核過程管理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加強對考核過程的管理,確保考核工作的規范性和科學性。考核工作應按照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過程應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責任主體限期整改。
3)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將考核結果與各責任主體的績效掛鉤,作為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獎金分配等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結果優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批評和處罰。
5.4 加強安全生產責任監督
1)建立健全監督機制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監督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監督機制應包括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兩個方面。內部監督主要由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負責,外部監督主要由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社會公眾等負責。
2)加強監督檢查力度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監督檢查可以采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定期檢查等方式進行。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責任主體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應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3)提高監督檢查水平
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提高監督檢查水平,加強對監督檢查人員的培訓和管理。監督檢查人員應熟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掌握監督檢查的方法和技巧,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同時,應加強對監督檢查工作的信息化建設,提高監督檢查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6 結論
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中的安全生產責任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水利建設項目的各個方面。只有加強安全生產責任管理,明確各層級、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加強安全生產責任監督,才能有效落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水利工程項目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實現水利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和現代化。在實際工作中,水利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責任管理的重要性,切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為水利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簡介:董國功(1987-),男,江蘇徐州,本科,工程師,主要從事水利(水務)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等工作,通訊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新安路9號,聯系電話18811980087,電子郵件:8525777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