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對南四湖破壞的成因及對策
馬海英
(江蘇省沛縣水利局 江蘇沛縣 221600 )
摘 要:本文對非法采砂活動的成因及危害進行了分析,闡述了實際工作中對非法采砂的整治措施,提出了對南四湖非法采砂管理的一些建議。
關鍵詞:非法 采砂 破壞 成因 對策
近年來,南四湖非法采砂活動頻繁發生,對生態、航道、通信設施、礦井觀測設施、防洪大堤等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形成了較大的防汛隱患及兩省湖田糾紛隱患,給工農業生產及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加強南四湖非法采砂管理,實現南四湖經濟社會與水環境的協調發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人水和諧的一項重大任務。
1.南四湖基本情況和功能
1.1南四湖基本情況
南四湖是微山湖、昭陽湖、獨山湖和南陽湖的湖群名。位于東經116度34分-117度21分,北緯34度27分-35度20分。最大水面約1266平方公里,是我國著名的10大淡水湖泊之一,為我國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全湖南北長126公里,東西寬5―25公里,中部最窄處稱為湖腰。1960年在湖腰建成了攔湖大壩,壩上興建節制閘和船閘,將湖一分為二,壩北為上級湖,面積 602平方公里,壩南為下級湖,面積664平方公里。平均水深約1.5米,屬淺水大型淡水湖泊。盛產苦江草、菱角、魚蝦、河藕等水生動植物,素有“日出斗金”美譽。
南四湖屬于淮河流域泗河水系,流域面積達31700平方公里。湖西地處黃河與故黃河之間的黃泛平原,地勢平緩,比降約五千分之一至二萬分之一,河道寬淺,洪水量大峰低,分別經洙趙新河、老萬福河、東魚河、復興河等由西向東流入微山湖;北部由梁濟運河接納濟北及鄆城、梁山和東平湖新湖區一帶的來水;入湖主要河流有53條,其中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河道有11條,出湖口有山東省微山縣境內的韓莊閘和伊家河閘以及江蘇境內的藺家壩閘。
1.2南四湖的功能和作用
河湖是水資源的載體,是行洪的通道和調蓄洪水的場所,是生態的屏障。南四湖具有蓄水、防洪、引水灌溉,城市供水、水產養殖、通航及旅游等多種功能。
全湖防洪庫容47.31億立方米,興利水位庫容17.02億立方米,興利調節庫容11.28億立方米。湖西大堤、湖東大堤的建成保護著沛微兩縣2000余平方公里,近200萬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沛微兩縣唯一的防洪屏障。每年沛微兩縣引水約3億立方米灌溉農田,確保了南四湖周邊地區農業生產的穩產高產。南四湖是南水北調東線輸水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障著沿線各城市的供水安全。我縣在湖區有近10萬人漁民靠水產養殖致富,養殖面積達300余平方公里。京航運河穿境而過,具有內河航運的良好條件,周邊礦產資源及工業生產貨物經過京杭運河運抵全國各地,成為蘇北較為繁忙的河段。此外,沛微兩縣還大力發展旅游業,微山島和昭陽湖度假村等多條旅游線路的開通,年旅游人數達10余萬人次。
2.非法采砂活動的成因及危害
2.1非法采砂活動形成的原因
2.1.1采砂業崛起
隨著近幾年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南四湖周邊地區交通、建筑業及相關產業對黃砂的需求量與日俱增,湖砂成為建材市場的主要砂源。
2.1.2湖區泥砂淤積儲藏了大量黃砂
南四湖屬于潛水型平原湖泊,水流挾砂能力較小,因此南四湖入湖河道攜帶的泥砂在入湖口段淤積,并向湖內延伸,形成許多淺灘,年淤積的泥沙,經過多年沉積,蘊藏了一定的黃砂資源。
2.1.3非法采砂滋生
開采湖砂成本低,利潤高,又逃避稅費,加之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致使一些不法分子隨即而動,開始掠奪性非法開采。另一方面為爭奪湖內開采范圍,而引起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涉足,收取保護費的現象存在。
2.2采砂造成主要危害
湖砂是一種建材資源,急功近利使一些人見利忘為,非法挖砂不止,給水環境和防洪帶來極大危害:
2.2.1危及工程安全
非法采砂行為對南四湖堤防及工程造成了嚴重威脅。一是導致河床下沉,堤防深槽迫岸,險段增加;二是改變河流流勢,降低水位,影響供水、灌溉、水文觀測、礦井觀測等工程設施功能和安全;三是破壞水環境,對供水水質造成威脅;四是影響交通設施及閘壩安全,因河床涮深,有的橋梁、閘敦已出現基礎外露,甚至造成閘壩橋梁崩塌等危險。
2.2.2影響湖內航運安全
非法采砂對航運的影響,一方面表現為眾多采砂、運砂船只擁塞擠占主航道,遮擋航行標志,造成船舶不能正常航行、停靠岸線困難,船只擱淺、碰撞等事故頻繁發生,成為河道航運的隱形殺手。另一方面,采砂船裝載過重,吃水較深,容易發生溢水下沉,發生事故等。部分裝砂船裝載過重不能過船閘,他們就地卸載砂子,致使航道墊高,影響船閘正常安全運行等。
2.2.3擾亂社會治安
在一些采砂船聚集區,為爭搶采砂點,常常發生打架斗毆事件并滋生黑惡勢力。更有甚者,暴力抗法事件屢屢出現。同時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涉足采砂,收取“保護費”,為非法采砂提供非法保護,從而帶來嚴重的社會治安問題。據調查,每艘船收取保護費500元到2000元不等,為采砂船只提供看場保護。
2.2.4、及漁民自身安全
在湖內部分區域,由于集中開采量過大,地質變化引起沉降,形成一定的深水漩渦區,在一定程度上威脅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2.2.5易引起邊界糾紛
由于沛微兩縣湖田邊界不清,雙方歷時多年矛盾,兩縣部分村民曾因爭奪砂源地發生過爭斗及人員傷亡事件。非法采砂易形成兩岸人民爭奪湖田、產權的糾紛隱患,必然影響兩縣和諧相處的大好局面。
2.2.6破壞南四湖水域生態環境,造成國有資源的大量流失。
3.措施及成效
3.1法采砂工作措施
3.1.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打擊南四湖非法采砂工作各級政府及相關執法部門非常重視,縣政府成立了由縣長任組長,公安、交通、國土、工商、水務等各執法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打擊非法采砂工作領導小組,為打擊非法采砂工作奠定了組織保障。縣委、縣政府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打擊非法采砂方案及措施;明確各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使上下思想統一,步調一致。近年來共投入打擊非法采砂管理經費100余萬元,投入警力800余人次,車輛640車次,動用大小汽艇150艘次,為有力地打擊非法采砂奠定了牢固基礎。
3.1.2形式多樣,廣泛宣傳
堅持突出重點,創新形式,廣開渠道,把宣傳深入到各個階層各個方面,將采砂的危害、打擊的必要性及相關法律法規送到千家萬戶。結合水法宣傳周、法制宣傳日、五五普法教育等活動,不定期地組織宣傳隊伍深入到湖區及沿湖鎮村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通過深入廣泛的宣傳促使三分之一的非法采砂業主自行拆除了采砂船只。
3.1.3搞好調查摸底工作
對全縣湖區、支河水域以及港口碼頭、沿湖漁民家中走訪核查,摸清采砂船只活動情況和窩點分布狀況,為制定行之有效地打擊方案提供了正確依據。
3.1.4落實責任,完善措施
一是落實掛鎮包干制,由縣包鎮、鎮包村做好本行政區域采砂業主的思想工作,觸動采砂業主自覺放棄、拆除采砂設備,維護本區域的安全穩定。二是建立湖區巡查機制,對湖區采砂活動全方位監控,發現目標及時出擊,把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
3.1.5創新管理體制,聯合統一打擊非法采砂活動
2005年,水利部下發了《關于加強全國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能否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不僅是對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能力和水平高低的檢驗,也是對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檢驗”,“要充分認識打擊非法采砂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為徹底整治南四湖非法采砂,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微山縣人民政府、沛縣人民政府攜手積極探索打擊非法采砂聯動機制,創建采砂管理新機制。2006年4月中旬召開了打擊南四湖非法采砂工作座談會,統一了思想、達成了共識,加強流域機構與地方政府部門的協作與配合、增進互相理解,建立了打擊湖內非法采砂的協調聯動機制,成立了打擊南四湖非法采砂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近幾年的專項整治活動,通過整合行動、整合力量,形成區域聯動、跨區域聯動和整體聯動的良好局面,確保打擊非法采砂整體效果。打擊南四湖非法采砂開展了多次大規模聯合執法行動,共摧毀非法采砂船只400余艘。
3.2打擊非法采砂工作成效
通過廣泛深入地宣傳和多次聯合統一打擊非法采砂活動,湖區采砂船只明顯減少,很多的采砂船主自行拆除了采砂設備,另尋其他致富門路。目前,湖區采砂船只由過去的700多艘減至今日的不足50艘。由于采取了聯動機制,使采砂船無處可躲,有力地震懾了違法人員,遇制了湖區非法采砂活動,保障了南四湖良好的水環境和湖區穩定。
4.對南四湖非法采砂管理的思考
4.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南四湖采砂管理涉及部門較多,協調各部門有較大難度。因此要加強對南四湖采砂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領導,必須落實各部門的管理責任,實行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為確保打擊活動長效開展,便于及時處理湖區各類違法案件,建立長效機制,應成立湖區執法管理局,具體負責湖區管理和執法檢查工作。
4.2完善管理法規,依法管理
打擊南四湖非法采砂活動必須依法行政,依法行政首先要完善法規。現行的《河道管理條例》部分內容已不適應當前河湖管理的實際需要,因此要及時修訂《河道管理條例》,推動《南四湖采砂管理條例》的出臺。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任務、內容和程序,避免出現因法律缺位,操作性不強和執法難的情況。做到有法可依、科學規范管理南四湖。
4.3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打擊采砂濃厚氛圍
一些群眾對非法采砂的危害性、嚴重性認識不足,不到位。由于受暴利的驅使,有可能重操舊業,這要求我們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廣泛地宣傳涉及打擊非法采砂水法規,動員社會各界自覺維護南四湖地區安全,徹底打消采砂業主的僥幸心理,防止非法采砂活動殘灰復燃。
4.4嚴格執法,加大南四湖保護力度
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徐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行使職責,依法行政。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法程序,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處罰一起,對湖內非法采砂活動保持高壓嚴打態勢,遏制非法采砂勢頭。加強監管和日常檢查工作,密切關注湖區采砂形勢,堅持抓源頭,早發現,及時制止非法采砂行為。做到總體可控不漫延,要把查處打擊、事先防范、日常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各項制度和完善工作措施。
4.5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切實加強南四湖管理隊伍建設,設置專門機構、明確專門人員,撥付專項經費,配備必須的執法車船和打擊工具等。建立執法網絡,開展調查摸底,詳細掌握采砂情況及相關信息,為打擊非法采砂提供可靠基礎。
4.6采取疏導措施,引導采砂戶轉產
各級各部門積極做好采砂船主的思想工作,為他們提供技術、資金、土地等條件,采取切實有效的疏導措施,引導他們從事其他致富行業。沿湖各地應根據自身經濟發展,綜合考慮,多渠道,多途徑解決好他們的居住、就業、社會保障等問題,確保他們的生活有保障,從根本上消滅非法采砂行為。
打擊南四湖非法采砂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采砂管理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認真分析應對新問題新情況,切實履行好職責,扎實工作,加強監管,全力推進,開創采砂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使南四湖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為南四湖流域和諧社會建設作出貢獻。